“同志,你可能不了解,这是小区的公共财产,从安装第一天开始,就归小区说有。”
他边说边接过小区保安送来的合同。
“您看,上面写着呢。”
男同志仔细看了两眼。
“陈女士,这是你签的字吗?”
他指着签字处“陈晶晶”三个字向我确认。
我点了点头。
“陈女士,按合同规定,从安装那天起,充电桩归小区所有,你今天的行为不仅违规,还违法了。”
我爸妈紧紧拉着我:“晶晶,他什么意思?钱是你出的,你拆了,怎么违法了?”
林经理像个小人一样缩在男京背后得意的看着我。
“都说了,充电桩属于小区,你非要拆。这下好了,你等着吃不了兜着走吧。”
“不可能,字是我签的,但没任何条文规定充电桩归小区所有。”
见我不信,男同志指着一行字对我说:“白纸黑字,你承认的签名,难道会有错。”
看完后,心头咯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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