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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货。
胸肌练那么大给谁看?存心勾引人。
洛锦想起十几分钟前开车来餐厅时在路边看到的那个男人,心里恶毒地吐出这句话。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分。
距离约会时间已经过去十二分钟,洛锦确定自己是被愚蠢到脑仁比芝麻还小的追求者放鸽子,心情好到想把对方鞭尸八百遍再扔进海里喂鲨鱼。
发消息问候对方父母外加拉黑删除一气呵成,她没心情吃饭,打算直接回家。
夕阳被波士顿城内的高大建筑物切割得支离破碎,钻进昏暗的地下停车场时,只剩几缕细细的光柱,浮尘在空气中翻滚跳跃。
拐过承重柱,洛锦的脚步顿住。
那个身材好到令自己开车时分心多看好几眼的男人就站在自己车旁。
男人的身高估摸一米九五,穿着款式普通的深色夹克和工装裤,五官端正硬朗,但缺乏辨识度,是一张丢进人群里很难被快速捕捉到的脸,唯一的亮点是模特级别的身材。
她的视线在他的胸肌上停留几秒后缓缓下移。
原本是想看腹肌的。
紧身黑色短袖将男人的肌肉轮廓绷得格外明显,都能想象到绝佳的手感。
然而,率先撞进视野的却是他手里那把装着消音器的枪,直到这时色迷心窍的洛锦终于看到那个躺在地上已经被枪杀的男人,正是放自己鸽子的追求者。
大脑宕机,浑身血液凝固,她的双脚僵在原地动弹不得。
察觉有人出现的瞬间,男人立刻调转枪口对准洛锦,眼神锐利,没有温度。
洛锦见过世面,但被人用枪指着,还是第一次。
众所周知,只有火云邪神才能躲过子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
那个高大健壮的男人,程晖,在看到洛锦的刹那,扣住扳机的手指本能地收紧。
目击者。
清除。
这是刻在杀手骨子里的行动准则。
大脑已经本能地计算出最佳射击角度确保一击毙命且不会发出太大声响,吸引更多人的注意。
可当他看清她的容貌时,他却短暂地停止思考。
那是一个漂亮到不像真人的少女,年纪不大,估计刚成年。
及腰的黑色长卷发如同海藻般披散下来,衬得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愈发白皙精致,五官温婉清丽,像是被精心绘制的中式洋娃娃,尤其是那双因极度惊恐而睁大的眼睛氤氲着朦胧水汽,看上去更是楚楚动人。
她穿着一条剪裁合身的黑色吊带连衣裙,勾勒出完美的身材曲线,高跟鞋显得双腿笔直修长。
她站在那里,像是一滴误入墨水的牛奶,纯粹而醒目,令人只看一眼便难以忘怀。
从罂粟花田里埋人的马仔到顶着枪林弹雨生存的雇佣兵再到如今国际顶尖杀手,程晖过去二十五年的生命里充斥硝烟、鲜血与杀戮,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早已视生命如草芥,从不心慈手软。
但这一刻,面对眼前的少女,他感觉自己心底最坚硬的地方似乎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一种陌生的情绪极其微妙地冒出来。
怎么办?
杀她?
还是……放过她?
两个念头同时出现又同时被压下去,电光火石间,程晖做出影响自己一生的决定。
程晖身形一动,如同鬼魅般瞬间掠至洛锦身前,带有硝烟和血腥气息的强烈压迫感扑过去,强势而避无可避。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眨眼间缩短,等洛锦反应过来后,身体反应使她下意识想要拔腿就跑,高跟鞋却在关键时候一崴,导致她整个人不受控地向后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