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抵催熟结局
  • 难抵催熟结局
  • 分类:现代都市
  • 作者:一一三三
  • 更新:2025-06-24 19:50:00
  • 最新章节: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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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新书《难抵催熟》逻辑发展顺畅,作者是“一一三三”,主角性格讨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再次回到这个决定命运的夏夜。聂泱泱并没有按照父母的安排住进那位高不可攀的京圈太子爷家,反而不动声色走进了隔壁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家里。只是她住了两天,周时复也没回来,都说周家这位小爷放浪形骸,是个混不吝的祖宗,唯有在自己的小青梅面前能低下头。聂泱泱半夜听到外面的动静,发现是周时复房间里传出来的。她抱着兔子玩偶推开门,没想到会看到周时复更无耻下流的一幕。两人四目相对,她刚想跑就被抱住腰,被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紧紧抱住,她心都是颤的。“小兔子进入狼窝了。”周时复一向混蛋,却从没撩拨过她。这是第一次过界。聂泱泱红着眼哭了起来,抽抽噎噎的控诉:“你这个混蛋。”又狂又拽的周时复哪见过这阵仗,他心里沉默着,自己还没怎么她呢。周小爷忍无可忍:“你哄哄混蛋呢。”聂泱泱给了他一巴掌,跑了。——周小爷发现一向不开窍的小青梅似乎开窍了,啧,怎么办,他好喜欢她。...

《难抵催熟结局》精彩片段

“不认识,就是觉得你长的挺好看。”
她随口解释了一句,拉着苏怜就要离开。
对于这个女人,她没什么好说的。
白露却大声叫住她:“小姐姐,我觉得这款酒很适合你,你尝尝?”
她极力推荐。
聂泱泱没有要喝的意思,刚才周时复提醒她了,在这里别人给你的酒或者别的东西都不要接。
苏怜想上厕所,拉着她出去。
没想到在外面碰到了陆望舒。
陆望舒看到她也是很惊喜,随后又皱眉:“你怎么来这种地方?”
苏怜奇怪地盯着这个男的:“不是你谁啊,没事吧?”
“这种地方怎么了,你天天来都没事,我们来就不行?”
陆望舒认识她,对她有些嫌弃,因为都是她撮合自己跟聂泱泱在一起,他觉得这个女人就是万恶之源。
“泱泱,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回去吧,算了你等我一会儿,我处理一点事亲自送你回去。”
他习惯性地摸一下她的头,在他的印象中聂泱泱是一个很乖很无趣的女人,所以不会接触这些混乱的猎艳场所。
聂泱泱避开他的手,目光警惕地盯着他:“我们不熟,我有人管用不着你在这操心。”
苏怜嗤笑:“就是,哥们你有点恶心到我了,普信男。”
两人结伴离开。
陆望舒眉头紧锁,盯着聂泱泱的背影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她为什么会这么抗拒认识自己,她到底…是不是重生的?
在他思考的时候,白露走出来看到他很开心地跑过去:“你怎么又来了,这里…”
“白露这里不适合你,听话辞职好不好,我养你。”陆望舒脱离出那种深深的恐慌感,握住她的手神色认真。
白露难以置信的盯着他,用力甩开他的手:“先生…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有手有脚,可以自己挣钱养自己的,不需要你养,我也知道你很有钱,但你的钱是你的不是我的,很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帮助。”
“但是我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不合适。”
她委婉的拒绝着。
陆望舒猛地抓住她的手腕,盯着她温温柔柔的样子心痛无比:“为什么我回来以后你们每个人都在拒绝我?”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白露你知道我有多爱你吗,这一次我再也不会把你弄丢了,对你的承诺我也会做到,跟我走好不好?”
白露看着他深情款款的眼睛还是点点头同意了。
因为他说他爱自己,她长这么大第一次有人说爱她。
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男人说出来的。"

“每天都要来。”
周时复听到后面这句话扫了一眼对方的眼睛。
聂泱泱想了想看到小奶狗可怜兮兮的样子就说:“打针吧。”
“对了这是什么狗,我以前都没有见过?”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土松,中华田园犬所以你们没见过,小家伙长的真可爱,跟你主人一样可爱。”
医生侃侃而谈。
聂泱泱礼貌地笑了一下:“那打针吧。”
医生去配药。
周时复坐在诊室外面的椅子上,目光幽幽地盯着她看。
聂泱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等医生打完针后。
医生主动说:“可以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我。”
聂泱泱犹豫怎么拒绝。
周时复站起来搂住她的腰肢:“走吧。”
聂泱泱直接跟他出去。
医生盯着他们无比般配的背影微微摇头,他最开始选择兽医是因为他们都说当宠物医生可以接触很多女孩子。
事实也确实如此,不过这么久了他也没有遇到一个心动的,今天来的这个女孩真的从她进来的那一刻,仿佛周围都失去了颜色,心动来的猝不及防。
只是可惜人家有男朋友了。
而且男朋友的占有欲很强。
出去后,聂泱泱看着周时复身上的球衣:“哥哥不是要去打篮球吗?”
“要不你去吧,我要去找苏怜。”
周时复直接拒绝,不是拒绝她而是拒绝心里昭然若揭的邪恶:“好。”
他补充道:“我送你过去,再走。”
聂泱泱觉得这多麻烦,自己跟苏怜约的地方就是这附近:“不用了哥哥,我跟苏怜就约在了这周围的奶茶店,你先去忙吧。”
周时复冷着脸上车,然后离开。
聂泱泱目送他的车离开后,往约定好的奶茶店去。
周时复此刻内心天人交战。
跟踪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若跟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进行行政处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或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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