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完这一切,摸了摸脖子上的项链。
“请你再等等我。”
付董事长失去儿子,发了疯要酒店跟那个女人陪葬。
结果诊断出来那个女人患有精神障碍,出事的时候并不具备承担责任的能力。
“那我也要让他们倾家荡产,我要她给我儿子偿命!”
付董事长冲着律师怒吼,可是警察局那边传来消息,已经有人写下谅解书。
仅索赔一元,甚至都不用道歉。
“是谁!这肯定是冒充的,我都没有签过……”
郑津琳出现了,“是我签的。”
付董事长怒不可遏,他儿子出事到下葬这段时间,郑津琳都没有出现。
他儿子可是因为她才死的啊!
她怎么能跟没事人一样!
“你凭什么签字?我才是我儿子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