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前世她害我丧命,重生我带失忆千金下乡种地》,是作者柒月梅的小说,主角为林北苏锦瑶。本书精彩片段:上辈子我捡到她,倾家荡产养她三年。她认回豪门,转头就把我往死里逼。出租屋里断了气的那一刻,我恨得牙根发痒。重生回来那天,她还是躺在河边,浑身湿透,什么都不记得。这次我没送她去医院。我把她带回了乡下老家。"你是我媳妇,咱家种果树的。"她信了。娇贵的大小姐蹲在地头分拣烂果子,白嫩的手磨出水泡,疼得嘶吸气。三年后,她挺着肚子给我端饭。五年后,她恢复记忆,看着怀里的孩子和灶台上的粥,整个人僵在原地。而我靠...
《前世她害我丧命,重生我带失忆千金下乡种地》精彩片段
上辈子我捡到她,倾家荡产养她三年。
她认回豪门,转头就把我往死里逼。
出租屋里断了气的那一刻,我恨得牙根发*。
重生回来那天,她还是躺在河边,浑身湿透,什么都不记得。
这次我没送她去医院。
我把她带回了乡下老家。
"你是我媳妇,咱家种果树的。"
她信了。
娇贵的大小姐蹲在地头分拣烂果子,**的手磨出水泡,疼得嘶吸气。
三年后,她挺着肚子给我端饭。
五年后,她恢复记忆,看着怀里的孩子和灶台上的粥,整个人僵在原地。
而我靠在门框上,点了根烟:
"
苏锦瑶,想起来了?"
"晚了。"
第一章
我是被冻醒的。
后背贴着冰凉的水泥地面,头顶是生了锈的铁皮棚。
空气里有泥腥味,混着河水的潮气。
我猛地睁开眼。
眼前是灰蒙蒙的天,初秋的薄雾还没散。
我坐起来,浑身骨头咔响,低头一看——
身上穿的是那件洗得发白的军绿外套。
左手腕上,那块三十块钱的电子表还在走。
屏幕上的日期:2019年9月17日。
我的手开始抖。
这是——六年前。
上辈子的今天,我在北河桥下捡到了
苏锦瑶。
那时候我二十四岁,在镇上水果**市场扛货,一个月挣四千块,租的房子漏雨。
路过河边看见一个浑身湿透的女人趴在石头上,脸煞白,额头全是血。
我把她背回了家。
她什么都不记得,连自己叫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带她去医院,检查费花了我半个月工资。
医生说是严重脑震荡导致的失忆,需要静养。
我那时候想,反正一个人也是过,多双筷子的事。
然后这"一双筷子",我养了三年。
三年里我拼了命地挣钱,给她买药、买衣服、买她馋的零食。
她身体好了之后我带她去登记,她也同意了。
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了,有个媳妇,挣点小钱,平淡淡过日子。
直到第三年冬天。
一辆黑色的迈**停在我家门口。
从车上下来三个人,西装革履,皮鞋锃亮。
领头的中年男人看见
苏锦瑶的一瞬间,眼眶红了。
"瑶,爸终于找到你了。"
苏锦瑶愣了一下,然后脑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撬开了。
她抱着头蹲在地上,尖叫了一声。
恢复记忆了。
那天之后,一切都变了。
苏家来人把她接走的时候,她坐在车里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我到死都记得——
不是感激,不是不舍。
是嫌弃。
像是在看一坨甩不掉的烂泥。
后面的事情我不想细想。
苏家用手段搞垮了我的水果摊。
供货商不敢跟我合作,市场的摊位被人买断。
苏锦瑶甚至让人捏造了我偷她首饰的证据,报了警。
我在看守所里蹲了七天。
出来以后,整条街的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
"那个
林北啊,就是个赖上人家千金的癞蛤蟆。"
"听说偷了人家几十万的东西呢。"
"活该。"
我什么都没了。
工作没了,名声臭了,连房东都不肯租房子给我。
最后一个冬天,我缩在城郊的出租屋里,暖气管冻裂了,屋里跟冰窖一样。
饿了三天,身体扛不住了。
闭眼之前,我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苏锦瑶,我养了你三年,你就是这么报答我的?
然后我醒了。
醒在2019年9月17日。
河边。
我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往北河桥方向走。
走了大概二百米,我看见了。
河滩的石头上,趴着一个浑身湿透的女人。
长发糊在脸上,白色连衣裙沾满泥浆。
是
苏锦瑶。
我停下脚步,站在五米外,看着她。
上辈子这个时候,我冲上去把她背起来,跑了两公里送到镇医院。
现在我蹲下来,点了根烟,慢慢抽。
抽完一根,她动了。
手指**石头缝,**了一声,试图抬头。
额头上的血已经凝固了,结了黑褐色的痂。
"救……救我……"
声音又哑又虚,尾音碎得不成调。
我站起来,走过去。
蹲在她面前。
苏锦瑶费力地抬起眼皮,瞳孔涣散,对焦了好几秒才看清我的脸。
"你是谁……我……我是谁……"
跟上辈子一模一样的台词。
我笑了一下。